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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4、幻梦

青玄峰全是无情道剑修,混元峰全是拿着拂尘的丹修。

峰凌云抱着要用就用最好的理念,每次惦记的都是崇长老的丹炉。

虽然他搓不出什么炼化天材地宝的三昧真火,水灵根和此处更是八字不合,皆不妨碍他用正常方式生火烧烤。

现在他带着还没分峰的阿离,大晚上轻车熟路绕过掌灯弟子往长老内殿走。

他是不需要那么小心,但阿离刚筑基,又背着宝贝妹妹,老大一个目标,容易被发现。

好好一个清风朗月的修道之人被他领着鬼鬼祟祟做偷鸡摸狗之举。

炼制丹药耗时许久,新人需要一直盯着丹炉防止随时发生的异变,崇舜炎修为高,低等丹药劳烦不到他,高等仙丹炼制程序无比繁复,所需材料极难收齐,他数年定期开炉一次,供养宗内大能。

也就是说,不开炉时他的宝贝炼丹炉有大把空闲时间。

崇长老专门的炼丹室就算是内门弟子都没有进入的权限,外门弟子每日卯时进来打扫。

崇长老自己子时、巳时、戌时会来三次进行日常保养,峰凌云偶尔挑着间隙进来烧烤,丹炉火候足,又有灵气加成,烤一次不用半个时辰,他偷偷用过好几次,也就昨天被抓包。

崇舜炎尚未及时更改日程表,是万万想不到有人刚被抓就敢继续前来顶风作案。

他们不是来炼制丹药,峰凌云自觉这次也不会耗时太久。

他三两下破开防护阵法的一个小口,待阿离进来后复修补复原,轻巧翻窗而入,不忘托了阿离一把,又把门窗关好加固,才走向内殿正中珠光宝气的炼丹炉。

和阿离以为的硕大不同,是很精巧的一小鼎,和他的背篓差不多大小。

阿离不知道峰凌云要做什么。

“我可以碰她吗?”阿离还不会传音,峰凌云轻声问他,怕被巡查的弟子发觉,弯下身,贴得极近。

夜明珠照耀下,俊美非凡的脸就在他眼前,阿离尚未理解听到的话语的意思就下意识点头。

那摄他心神的脸很快退开,温柔地从背篓里取出那句枯尸。

因为没有肉,彻底干枯,便不会腐败,还是峰凌云第一次见到时的模样。

唯一的区别是被套上了乾天宗统一的弟子道袍。

担心风化破碎,峰凌云动作小心翼翼。

“要是你觉得冒犯,就随时阻止我,我会立刻停止。”

阿离看了他很久,峰凌云不知道他在考虑什么。

“好。”

最终阿离将所有信任托付给他。

——

峰凌云开炉,火焰跳动映照他满面红光。他专注起来便没有目光能分给阿离。

炼丹炉被高温烧透,峰凌云感受着温度,适时将阿离的妹妹放入其中。

他像给孩童诉说睡前话本一般呢喃着往生安魂的咒文,盯着枯尸顷刻间化为骨粉。

炉火是普通的火焰,炼丹炉不是普通的炉鼎。

炉内刻写的层层法阵烧去骨粉中的杂质,本就不多的粉末又少了几分,细腻的悬浮在炉中。

他加大火焰,一颗一颗投入散发流光溢彩的五色灵石,看它们被冶炼成灵液,是少峰主才能做到的大手笔,普通修士看着会嗷嗷肉痛的品质和数量。

灵液包裹下,那骨粉呈现出温润的色泽。

“她是什么样的呢?”

未长大的婴孩还能是什么样的呢,“没有胎毛,瘦小干瘪的,但是眼睛又大又圆,耳朵有耳垂,右腿有些萎缩……”

就算过了这么多年,阿离对小小的妹妹的一切依然如数家珍,毕竟她的一切就那么点,他每日反复咀嚼回忆,如同榨取甘蔗渣中最后一丝甜味。

峰凌云听着他的描述,把控灵力将这已是透明的一团捏成婴孩的模样,屡次取出冷却又放回烧缔。

一点一点,揉制成型。

阿离看着这一切,嘴巴张合,已发不出声音。

峰凌云在为他编织一个新的幻梦。

等待烧制完成,那两个巴掌大小的婴儿枯尸收缩成不到四分之一个手掌的尺寸。

取出冷却后,他那干瘪发红发黑的妹妹变成瓷白的散发莹润光泽的仙童。

峰凌云用金丝串起,见阿离呆呆的没什么反应,干脆直接上手将骨瓷系在阿离的脖颈上。

比划了下长度,没问题。

“你收好,放到衣服里面,就能贴着心口,旁人也看不见了。”

阿离握着尚有余温的骨瓷,小小的一粒,刚好能被珍重地握在手心,他仿佛能听到妹妹的心脏在跳动,如果放在心口,那便和他同频。

不,可能现在不能同频,他胸口鼓动,心跳快得不正常。

峰凌云……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他的情绪还来不及翻涌酝酿沉淀,就被峰凌云拍了一把。

“快走!被崇长老发现我们就完蛋了!你还记得路吧?”

峰凌云打开阵法让阿离先走,自己清理炉灰复原炼丹炉。在他毁尸灭迹的时候,阿离跌跌撞撞返回入门弟子的集体大通铺中。

他脚步虚浮,如同醉酒,没有一点基础训练中要求的步伐坚定沉稳。

脑海中摇摇晃晃四个字挥之不去,

妹妹……我们……妹妹……我们……

————

按照峰凌云现在的眼光而言,那枚骨瓷制作得算是粗糙,但莫黎卿至今仍每日贴身携带,用灵力蕴养保护。

那是他最喜欢的小妹妹,最重要的人。

这般珍视宝贵,才是喜欢吧。

峰凌云伸了个懒腰。

回想起来,当初也算是少年心性无所畏惧,如今崇长老已是混元峰峰主,早已换了丹室,他也多年没再做出拿人家丹炉烧烤的出格事情。

倒也不后悔,毕竟唇齿留香的滋味现在仍记得。

时光荏苒,干脆今天下山看看常世间又研究出了什么新的菜式,品尝一番。

他站起来,花瓣从他身上落下,问泽回到剑鞘内。

生活数百年,他肆意随性,过得满足开心,除了看话本时,从未考虑过喜欢这两个字。

他前往操练场做每日要做的基础剑式练习,同众人时间错开,偌大的场地只有他一人。

完全按身体的肌肉记忆挥刺劈砍,大脑仍在想着莫黎卿。

那时他对莫黎卿没什么深刻的印象,毕竟也就见过两面,哪曾想现在成了他的道侣。

初见脏兮兮的小孩,现在已经是万人敬仰的仙君。

小时候和现在都没什么表情这点上倒是一致。

大概就是因为莫黎卿如此一心求道心智坚定,父亲才会喜欢莫黎卿,指名他们结契?

莫黎卿比他晚百年入道,现今修为已和他是一个境界。

并非他过于不思进取,是莫黎卿太拼。像是身后有什么怪物在追赶,一旦懈怠,就会被吞吃至净尸骨无存。

越想越觉得不合适,甚或灵根都合不来,如果真的双修,水火交融,那不是完蛋,滋啦地一下不知道能蒸发多少修为。

不怪乎莫黎卿从不和他双修,那小子怎么看一门心思都是变强向上大乘踏破虚空。

甚至现因他是他的阻碍,每天都在想着法子暗杀他。

峰凌云都想把闭关的父亲拉出来,指着自己身上并不存在的暗杀痕迹,对父亲抱怨:“看吧!强扭的瓜不甜。”

除了怀有任务目的在身的情况,没有哪个修真者爱去常世溜达。

大家都很忙,忙着修炼,忙着寻找天材地宝,忙着比试论道,忙着收徒培养势力,忙着勘察魔气封印。

何况仙途璀璨,谁还看得上凡人中的小玩意儿。

峰凌云爱去。

任凭皇朝更迭,帝都中心的城镇始终是人间最繁华的所在。

凡人源于寿命短暂,工具器皿更新很快,这个朝代相对平稳较少战乱,于是精致小巧的玩乐用具也层出不穷。

他走着逛着,宛如久居深宅、鲜少出门的富家公子,对周遭一切皆感新奇,出手阔绰,一路都是摊贩的欢声笑语。他把那些在修真者中眼中堪称废物的小东西们随意装进戒子空间,并没有多喜欢只是图个新鲜的做派。

不知道今天是何节庆,一路上,亭台楼阁间不断有人向他投掷鲜花,他没有修真者被凡人冒犯的不满,也没有躲开或是动用灵气将它们化为灰烬。何必要破坏这欢愉的氛围呢?

他欣然融入此处,斗篷上的兜帽被各色花朵装得满满当当,皆是精细挑选的绽放最妍丽的一朵,整个人都沾染上馥郁香气。

最好的酒楼的最好菜肴需要提前预定,他便循着市井传闻,去了口碑最好适合平民的一处。后厨炊火不曾停歇,包厢雅间内,他各色菜肴点了个遍,每样只浅尝辄止,剩下的命人装好送去给城外流民。

最后他手持一蓬雪白绵糖,在观星台上,平视各色璀璨烟火绽于天际。比起战斗纷争,他乐于见到盛世太平。

一个人已经足够愉悦满足。

烟花燃尽,喧嚣尽数褪去,四下黯淡,家家户户亮起的烛灯是地上的星。

他缓步下阶,行至穿城而过的河流,将白日所得的花朵,尽数倾洒,看它们披着月色,在粼粼水光中随波逐流而去。

准备回峰时,意外看到商铺上居然有间书店在丑时仍然开放。

见他走来,门口的伙计冲他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

凡人夜间看书不费眼睛吗?

他从善如流地走进去,跟着伙计引路,七拐八拐进入内间,看伙计掀起隔断的布帘——

整整齐齐六大柜的春宫图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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