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望向程雁身后的方向,芙之提着道具包站在几米开外。白T和牛仔裤早已沾上树叶和灰,她将潮热的碎发拨到耳后,与一身矜贵的宗序辞对视。诺大的北京城可真是小得可怜。
程雁走过去拉起芙之的手开始介绍,“这是我的朋友白芙之,今天的照片就是她给我拍的,审美和技术都超级厉害的!哦对,这是我的哥哥程斯坦,这是我哥哥的朋友——”
“宗序辞。”男人神情难辨,朝她伸出一只手,微微挑眉,似乎在想她怎么“傍”上了北京的程家。
冰凉的手触及男人带有热度的掌心,触及又分离的几秒,手指毫不留情地在他掌心处刮过。
程斯坦看向宗大少爷主动伸出的手,又看了看那个跟自家妹妹年纪相仿的女孩,不由挑眉,但还是礼节周全:“你好,我是程雁的哥哥程斯坦,你叫我Stanly就行。”
芙之礼貌点头,对程雁说:“那我先走了,微信再联系。”
程雁有几分不舍,送她出门等接驳车。
宗序辞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而后进屋。
程斯坦从冰箱里拿出一瓶水扔给他:“阿辞,我发现你这人不仅是腹黑,还有点变态。”
正坐在沙发上签字的男人皱眉,“你什么意思。”
程斯坦名下的业务涉猎广,近几年在娱乐圈内做投资,见过不少老男人包养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女演员,但他还是接受不了:“那个妹妹看着跟雁子一样大吧?”
“你是清高,不早恋也不谈恋爱,多自视甚高呢?我是没想到你一回国就——”
宗序辞反手将水瓶扔过去,力度不小,程斯坦吓得往后一躲,水瓶几乎擦着他的额角过去:“卧槽你干嘛!?”
等看到宗序辞脸上的表情,程斯坦反应过来好像是自己想歪了:“不是啊?那是什么,你没事朝人家妹妹自曝姓名、主动握手。”
“你这张嘴如果关不上可以割下来捐给医院。”
宗序辞将过目完的文件甩到沙发,起身:“走了。”
“欸,不是说好吃饭的吗?难道真因那个妹妹……”
宗序辞揉了下眉骨,近日来宗盛平名下公司权力交接的事情让他有点疲惫,更别提宗家大院里那些见不得光的事:“你知道我爸把他年轻时的相好还有一个小孩带回北京了吧。”
“嗯,大院的人都知道,怎么突然提到——?”程斯坦才反应过来那个女孩是姓白,“卧槽敢情那是你的……”程斯坦想了几秒,倒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称谓。
宗序辞冷笑:“对啊,凭空多出来的妹妹。”
这下程斯坦彻底噤声。宗家子嗣众多,其中的勾心斗角与盘根错节的关系让人难以想象。但宗老太太一生都在讲究“体面”二字,宗盛平作为长子,先前的能力与婚姻都是其他平辈小辈之表率。谁知几年前祝词病逝,宗盛平一蹶不振,无心宗家产业经营,让位的重担落到彼时羽翼未丰的独子宗序辞身上,旁人免不了眼红,好不容易摆平其他叔伯苦心经营的“局”,宗盛平却带回了一个旧时相好,那位手段了得,几次见老太太都是为名分而去,偏偏生了张与宗序辞母亲几份相似的脸,祝家对此更是颇有微词,一个女人,不到半年,便将往日沉寂已久的一池清水搅浑,宗家这些事儿啊……
程斯坦摇头,他能作壁上观,但宗序辞可不是能隔岸观火的身份。
继上一次约拍后,芙之发现程雁是一个合格甚至可以说是不错的模特。只要想法说一次,她就能很好get到芙之想要的点,进而在镜头前表现。
程雁将成片发在个人微博上,出乎意料地涨了几千的粉丝,评论区更多的是求“摄影师”。
她把手机拿给芙之看,自己在旁边傻乐,“哼!只有我知道我的摄影师是谁。”
下一秒,她将冰淇淋挖出一勺递到芙之嘴边:“你最喜欢的抹茶!”
芙之笑着接过。
程雁却愣了一下,说:“你知道你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吗?”
“嗯?”
“我的意思是,你本来就是一个很漂亮很好看的人,不笑的时候……嗯,像山茶花。”冷清而疏离,她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虽然是名词。
“但你笑的时候,更好看,而且我都没怎么见你这么笑过。”三好学生嘟囔着补充了一句。
“啊,是么。”芙之微笑。
下一秒,程雁“欸”了一声,“你看看,你平时就是这样笑,但你刚刚的笑不是这样的,是……”是发自内心的,没有任何遮掩的。程雁在心里说。
芙之避开她的注视,她在想上次哈哈大笑是什么时候,但太久远,久远到记忆都开始模糊。
“你知道我账号为什么叫‘咚咚锵的银耳’吗?”
程雁摇头,但来了兴趣。
“我来北京之前,一直都在宁市念书。”程雁“嗯”了一声,她并不惊讶。
“我家楼下有一个心肠很好的阿婆,只知道姓陈,没有子女,有一条她从车道上捡回来的流浪狗,是只断了后腿的金毛。”
金毛被捡回来的时候她才上六年级。
当时为维持基本开销,白殊娟会在附近的超市上夜班,彼时她已经会处理好白殊娟偶尔发怒时在她身上留下的伤口,然后坐在门后等妈妈回来。她们租住的地方类似于城中村,在楼道里常会撞见喝得烂醉的租客,一楼的棋牌室鱼龙混杂,常常开到深夜。她听着楼道里的声音,无法辨认出白殊娟的脚步声,心慌,便拿上备用钥匙跑到楼下陈婆的家里待着。陈婆知道她来,每晚都备好吃的等她敲门。
“有时是芋头糖水,有时是叶儿粑,但陈婆经常煲银耳糖水。”她略去那些程雁不必知情的背景。
“小狗被收养的时候,很小很小。”大概只有三四个月大,蜷缩成一团依偎在她脚旁,“身上的伤吃药也好得慢,但它很喜欢陈婆煲的银耳汤,每次都会额外煮一份不加糖的银耳给它喝。”
银耳有时候半夜会叫,楼下有人不耐烦,打开窗户破口大骂,夹杂着一些外地方言,上初中以后的芙之有了反骨,她抄起被银耳打碎的碗,往空无一人的楼下狠狠一掷,一句“丢你。”让震动的空气重新恢复安静。
“所以就叫银耳嘛?”
“对,很可爱的一只小狗,它也很聪明,只有听见熟人叫它它才会答应你。”
程雁“哇”了一声,“那它现在还和陈婆婆在一起吗,陈婆婆身体还健康吗?”
“……在一起的。”
“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去宁市看她们!”
芙之笑了,是想到银耳时的笑容,但她画饼:“我们高考结束之后可以去。”
“真的嘛!为什么不能在假期的时候去呢?欸,高考完后去也可以,我还没去过宁市呢,不过不能让我爸妈知道,他们反对我养小动物,说我自己都照顾不好……”
话题渐远。
放学时分交通管制,学校周边堵塞不通,芙之打开快没电的手机看了下实时公交,估计今天要等上好一阵了。
天色渐暗,她双手插兜,百无聊赖地踮脚,放下,踮脚,放下……
直到左肩被拍了拍,她回头。是一个斯文的男生,戴着眼镜:“你好。”
“我叫蒋瑞。”
似是觉得不妥,男生又补充:“我是1班的蒋瑞。”
芙之皱眉:“找我什么事?”
蒋端看着她的眼睛,对视几秒后移开目光,耳朵泛红:“我……一直有在关注你,可以加一个微信——”
“不可以。”芙之打断他,背对他重新站好。
男生似乎在踌躇,复而鼓起勇气:“我知道他们一直在霸凌你,我可以帮你解决。”
莫名其妙。她转身,脸色讥讽:“是吗?但我不需要,别来烦我。”说完也不看对方的表情,转头掏出耳机带上,虽然手机早已经因电量耗尽关机。
没过多久,芙之的后背又被敲了一下。
她以为是人多不小心碰到,往前一步避开。
见她没反应,身后的人又不客气地敲了两下,手指力度不减。
她拔下耳机猛地回头:“听不懂人话吗都说了别来烦——”
为什么每一次的见面都在她意料之外。
宗序辞站在她身后,站台上人挤人,他挤身前来离她极近,一身清隽正装,插兜看她,夜色里眸子漆黑,芙之被突然冒出来的人吓到往后一步,后面即是车道,有公交驶入。
宗序辞不给她反应的机会,抓住她的右臂往外拉。
男人高挑,气质出众,走在前方有人自动让路。不幸的是芙之,她离宗序辞有半个手臂的距离,刚好遇上公交到站,一群人涌动,她被往后挤,手臂滑落,宗序辞眼疾手快,在人流中抓到她的手,芙之没时间顾及其它,她双脚被挤得快离地了,她只能抓紧宗序辞的手,温热的,宽大的,骨节分明的。
终于脱离人群,芙之甩开对方的手,宗序辞在她之前开口:“今晚是我父亲的生日宴,你母亲下午给你电话但你手机关机。”迟迟没联系上芙之,所以才让他来接她。但宗序辞的言下之意与眼底的不屑一致。
“现在赶过去怕是晚了吧。”芙之嘲讽道。
宗序辞看了眼时间,眸色极深:“来得及。”
芙之生性敏感,他那一眼让人警铃大作,“地址给我,我打车过去。”
见她没有要走的意思,一向有耐性的宗序辞却失了耐心,今日宗盛平让他“顺路”来接本就有违她本意。因此宗序辞并不打算与面前的人废话纠缠,反手抓住她的手臂往泊车的方向走。又是拖拽的动作,芙之怒火烧心,也失了平日里的伪装,她反手就是一抓,宗序辞的手背上赫然浮现几条血印。
但他不为所动,几乎是拖拽着女孩上车,“砰!”地一声,她被甩在后座,车门被关上。宗序辞绕到另一侧上车,吩咐司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