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诺玛给的经费去西单买了两件羽绒服,北京降温得很快。路过男装店的时候我没忍住,最后出门拎了一件男士冬装和围巾出来,按照路明非的尺码买的,给芬里厄穿应该也还合适。
手机上的天气预报说今天会下雪,我抬头看着天,却一点没看到雪的影子。
诺玛在耳机里提醒我今天晚上也要准时到达,我说“好”,顺手在便利店买了一杯热可可。北京的热可可喝起来和芬格尔给我的不同,针对了中国人的口味进行了改良,没那么甜腻和浓稠,喝起来像是一个平淡又温暖的下午。我坐在路边喝完了一整杯,诺玛没有催我,仿佛在和我一起度过这个北京的冬日。
这样的日子距离我落地北京已经过去了将近四个月,晚上的任务使我的作息差不多与美国对齐。我的生活成分也很简单,有空的时候和路明非聊聊天,心情好就顺手帮他写写论文,有的时候在芬格尔的逼迫下看看守夜人,然后继续被迫听他对他的下一个稿件大聊特聊。
晚上进地铁之前我会关上手机,因为无论是诺玛还是北京的信号都穿透不了午夜的隧道。我从一开始的薯片,到现在会带一些包子和速热披萨。芬里厄的胃口很大,像一个普通的、正在在发育的男生。他会在我带新的食物来时小心翼翼得尝试一口,然后眼睛放光地以很快的速度全部吃完。
我们什么都聊,我会和他说我之前在网吧工作的事,提起游戏他总是很开心。他会和我说他的游戏也打得很好,我问他如果我和他打他会让着我吗?他很认真地想了一会,说会的。
他的妹妹之前每天都会回来看他,陪他玩,但是自从去年开始就没有再回来过了。所以他把游戏机拿出来,放在我的腿上,很认真地和我说,他会让着我。
“是不是稍微短了一点……”
我让他在我面前转了个圈,路明非的个子要比他稍微矮一点,羽绒服的袖口看起来稍稍短了一截,我把手套取出来给他戴上。这样刚刚好。
遮住了皮肤上青黑色的部分,芬里厄现在全身上下看起来很暖和,像一个普通的会在早上和晚上乘地铁通勤的高中生,没人会把他和山与大地之王的名号联系起来,特别是他的脖子上还挂着一块红色的围巾——这是店家拉着我硬给我推销的,说是送男朋友专用款。
他重新坐在我的旁边,地铁的显示屏被他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连接到了别的信号,现在正在放《爱乐之城》。米娅穿着单薄的明黄色裙子,和裹着羽绒服的我们一点都不一样。
芬里厄说他不会觉得冷,也不会觉得热。所以在过去的365天的夜晚里他每天光着脚,走在地铁的轨道上。他会永远听他妹妹的话,学着写她的名字,“耶梦加得”的名字在墙壁上用各种语言写了无数遍,像他不熟练的挽留。
他其实和路明非有点像,都喜欢打游戏,都喜欢吃零食,认定一个人或者一件事就会一直等下去。路明非是不知道为何拥有S级血统的衰小孩,芬里厄是被藏在地铁深处没人陪他说话的龙王。我低头看了一眼他新穿上的雪地靴,甚至在这之前他一年四季都光着脚,穿上鞋的时候新奇地像个五六岁的孩子。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雪吗?”
芬里厄看向我,很诚实地摇了摇头。
我拿起一块饼干,是在便利店买的“白色恋人”。出口自北海道的饼干包装得很浪漫,糖霜和奶油在饼干上面覆盖了一层,好像一块白色的毯子。
“雪就是这样白白的,”我把饼干放在他眼前,“会把这个世界都覆盖上一层白色,你在电视里看到的房子、公园、都会变成白色。”
“天气预报说今天下雪,我也不知道下了没有。”
地铁里一片漆黑,没有能看到地面上的窗口。我来的时候没有下雪,也许现在也还是没有下。天气预报的话不能全信。芬里厄突然站了起来,像屏幕里的塞巴斯蒂安一样,眼睛直直地看着我,向我伸出了手。
“姐姐你想要出去玩吗?”
这句话很轻,但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邀请。他实在是闷得很久了,哪怕是长生不死的龙王,也会在日复一日中觉得无聊。
“就一会会,天亮之前就回来。”他说,“不会被妹妹发现的。”
即使是人流涌动的北京,在夜晚也显得格外安静。并不像电视剧里看起来柔软的积雪,北京的雪刚开始下,雪花慢慢地从天空中降落,很慢,很轻,比起雨和阳光,显得孤僻又温柔。
芬里厄很兴奋,握着我的手,穿过人行道。信号灯在几十秒内交替颜色,他却一点都不在乎。芬里厄不知道挂在马路上面的小灯有什么用处,街道上没有一辆车,红色或是绿色的光,好像一下子都失去了意义。他脱下手套,用手去接落下来的雪。白色的雪花没有在他的掌心里融化,他没有体温,就像雪一样冷。
他拉着我走到路灯底下,本来应该在夜晚中变得透明的雪花在灯光底下变得特别清晰。芬里厄笑得很开心,他看起来真的很喜欢雪。他突然朝我鞠了个躬,是一个很拙劣的模仿,就像在诺玛昨天传给我的资料上一样。山与大地之王是天生的模仿者,但不幸的是这只指代他的妹妹,他除了龙的身体什么都没继承到,像放在柜台背面的残次品。
但是他把这个动作做的很认真,像是告诉我他刚才虽然抱着零食,但是电影真的看得很仔细。他的手很凉,手背上还有青色的斑纹。他学着塞巴斯蒂安的绅士,轻轻用手指包裹住我的手。
克里斯汀之前为我上过舞蹈课,只最简单的华尔兹,适配与所有的大小舞会上的乐曲。不需要太多技巧,不需要随音乐投入,一套完整的动作就可以让我在晚宴上显得不那么呆板,看上去像一个正常的卡塞尔的学生。她的初衷很好,但在我连续踩了她三脚之后还是看起来失去了一点耐心,脱下了她扮男位的燕尾服,给我们各自一个喘息的时间。
我不是一个好学生。无论是克里斯汀教的舞步,还是刚才电影里女主轻盈的动作,我一个都没记住。芬里厄也只是根据印象在模仿着脚步,我们跳的很烂,但是谁都没有停下来。
没有音乐,只有芬里厄嘴里重复着电影里的旋律。很短的一截钢琴演奏,他没有记住太长的内容。我们乐此不疲地在灯光下起舞,他把我的手抬起,让我在雪里慢慢地转了一个圈。他的脸上都是笑,我忽然感觉到很放松,于是也笑出声来。
轻松地像我下班之后回家找徐总,她在家里做饭,外面放着电视剧,我妈在客厅洗菜,为我开门的时候手上还湿漉漉的。徐总的饭做的没有说多好吃,但是下班之后的饭很热,这就足够了。我们三个人很擅长把生活过的乱七八糟,现在觉得乱七八糟也没什么不好。
“姐姐你明天还会来吗?”
“会。”我说。
他笑得更开心了。我不知道明天还会不会下雪,明天我们还会不会偷偷跑出来。我只是说我会来,这件事好像就让他足够高兴。他把一块小硬片放在我手里,是任天堂的游戏卡带,我听路明非说过。我和他在这将近半年的时间把他有的游戏在地铁站里玩了一遍又一遍,开了无数个存档。哪怕我的操作不太好,他也会带我玩到最后。
卡带的背面用圆珠笔写了“给顾美玉”。我曾经在他的手心里写过一遍,他是不是在那个时候记住了,我无从知晓。这四个字写得不大,很丑的字,像他一遍遍写“耶梦加得”一样。
我们在黎明前分别。我看着他从地铁口旁边的侧门钻了进去,然后太阳升起来,雪已经不下了。空气里还是带点冷,昨夜积攒的一点点雪在光线的照射下融化成水,北京好像留不住雪了。
我没有骑车,也没有坐公交,往回走的时候走到了昨天晚上的路灯下面。路灯已经熄灭了,昏黄的光在黎明中显得有些多余。有一个大爷拿了份报纸在路灯下坐下,长椅上没有雪,不会有人知道两头怪物在昨天晚上偷偷跑了出来,背着所有人在路灯底下跳舞,跳到精疲力竭。这座城市已经慢慢醒来,所有人都有自己的事要做,我们没被发现,也不会被发现。
我拿钥匙准备开门的时候诺玛发了消息,我没打开手机看。
房间里路明非靠在我的桌子上,夏弥没有脱外套,坐在了我的床上。黑色的背影站的远了一点,逆着早上的阳光,应该是楚子航。
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路明非跑过来一把抱住我,热泪盈眶地开始和我念叨这几天芝加哥发生的事,我却好像什么都听不进去。他和我说芝加哥没下雪,我僵硬地点点头,回答他北京也没下,起码是看起来没下。他穿的很保暖,和他一年四季穿风衣的师兄不一样,围巾蹭到了我的脸颊,是摸起来就很柔软的羊毛。
“姐你怎么在哭啊!难道是看见我们来太开心了?”
对方手忙脚乱地为我擦着眼泪,我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在流眼泪。只能是看到他们来太开心了,我的眼泪不能有别的理由。
我把钥匙收进外套的口袋,摸到了那一片小小的塑料片。圆珠笔会在表面留下一点凹凸不平的痕迹,有个看起来像路明非这么大的孩子,翻遍了能找到的报纸和电视,抠下这四个字,组成了“给顾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