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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壹佰贰拾陆

“酣梦剂事变”后,尼克原本的计划非常简单。

他要离开。

他要跑路!

尼克甚至都想好了——他找一个合适的日子,天不亮就起床,收拾几件衣服,搭最早的一班巴士去伦敦。

贝斯沃特的公寓是琼安的地方,如果他要躲开紫杉木路7号那股让他睡不安稳的气味(这是骗人的,尼克每晚都睡得很香),那里显然是最合适的去处。

他甚至想好了理由。

比方说,帮琼安整理罗马尼亚余下的事情,又或者关于世界杯或三强争霸赛的问题——诸如此类。只要可以糊弄过去就行了。

可这个决定存在风险。

如果他真的贸然前去,琼安肯定会问东问西。那尼克就不得不糊弄。如果他编出来的东西不够周密,就会路出马脚。一旦这事儿有一丁点的败露,波顿家即将举办哈利·波特生日派对的事就瞒不住了。

不行。

还是不行。

尼克最终权衡了全部利弊,然后决定——他得留下来。最起码留到七月三十一号,把波特这尊大佛——连同他那些韦斯莱、格兰杰、小天狼星之类的人——带着凳子全都丢出去。他没开玩笑。

等到那时候,他就是自由的了。

自己真是善解人意。尼克在心底自言自语道。真是个斯莱特林的典范——梅林看了都得给他颁个奖!但萨拉查知道了恐怕会发怒。但是,他是不会知道的。毕竟,这事就像三十一号的波特生日聚会一样签署好了保密协议。没问题。

想通这点之后,尼克就改变了生存策略。

——他开始频繁地找借口出门。

最开始只是帮多蕾莎姥姥跑腿。买牛奶,买鸡蛋,去街角的杂货店取预订的各种原材料。这些事以前都是姥姥自己做的,因为她每天都要去溜达。

尼克第一次如此主动地全盘接过。他每天早上吃完早饭就会飞快地拎起布袋出门,走上十几分钟到商业街,买完东西再晃晃悠悠地走回来。

一趟下来,后背会被汗浸湿,但至少比待在家里强。

家里有哈利·波特。

或者说,家里到处都是哈利·波特。

沙发上是他坐过的凹陷,茶几上有他随手搁下的魁地奇杂志,厨房的水槽里是他用过的杯子,而且——最要命的是——尼克的卧室里,那张床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气味。

尼克不太愿意细想这些东西,毕竟这真的足以让他抓狂。

如今,他落脚在麦当劳里,面前摆着可乐和薯条。他一根一根地拈起来蘸番茄酱,蘸了也不急着吃,要在手里捏好一会儿,拖沓着最后的时间。

他根本不饿。

他只是不想回去。

隔壁桌坐着一对母子。小男孩大概四五岁,手里攥着汉堡,吃得满脸酱料。他妈妈拿纸巾追着他擦,小男孩左躲右闪,最后整个人钻到了桌子底下。

小男孩和尼克的目光对上,然后那孩子不太好意思地眨了眨眼。

尼克冲他友善地笑笑,然后将手里的薯条塞进嘴里。

他忽然想到,自己和琼安从来没有这样相处过。当然,多蕾莎姥姥会。尼克记事早,他隐约记得姥姥会在他们吃完东西后,拿湿毛巾把自己和丹妮尔的脸挨个擦一遍。

丹妮尔小时候很乖巧,会眯着眼等着姥姥伸手过来。

尼克则会往后躲,伸手去抓伸过来的毛巾,明显是想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但毕竟年龄太小,挣扎没几下后就会被姥姥一把拽住领子,不容置喙地擦干净。

……哈利没有姥姥。

尼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开始想这种东西,他被可乐呛了好一下,咳得昏天黑地。

他拿起纸巾擦拭干净指节。

其实,他还在想生日礼物的事。

这件事他也琢磨好几天了。他本来考虑的是,要不要找一天时间去趟对角巷买点东西回来。但是他总觉得哈利·波特不太会对那些东西感兴趣了,毕竟他的挚爱——火弩箭已经到手了,他对其他的藏品应该不大提得起兴趣。

丹妮尔也不会提到礼物的事,但从她紧张兮兮的模样来看,尼克敢打赌那是一种发明或者手工艺品——情意极重的类型,富有诚意。

是啊,礼物是个人的。尼克知道,自己不可能去问丹妮尔——“你觉得我该送哈利什么”。

那等于承认他在为这件事发愁。

所以,他只能自己想。

尼克叹气,将最后一口可乐喝干,然后将餐盘送了回去,离开了麦当劳。

他路过了一家小小的宠物店。橱窗里头,笼子挨着笼子,里面的小动物见到有人过来,就急急慌慌地拿起爪子打招呼。

或许是跟动物打了足够多的交道,又或许是巫师确实是自然的孩子,尼克发现自己居然真的能理解这些小家伙们的想法。

它们有些在抱怨,有些在要个抱抱,有的则是抱怨外面太闷热了。他站在玻璃前面看了一会儿,耳朵边都是喵喵汪汪。他的心情忽然变得很平和,想到了海德薇。

那白色的猫头鹰在波顿家住了有一段时间了,性情比刺佬儿温顺多了,不会用喙乱啄人。海德薇和哈利·波特的性情或许有几分相似吧,毕竟人总是会和与自己相近的生物建立深刻的联结。

那么……刺佬儿性格坏难道也有自己的关系吗?尼克撇嘴。

他扭转步伐,又走了几步,到了电器行。

橱窗里摆了几款新款的收音机。尼克乍一看这些东西倒觉得很新奇,毕竟姥爷的那个已经明显旧了。哈利会对这种东西有兴趣吗?

麻瓜的收音机在巫师家里收不到信号,这他知道,但他不确定哈利有没有听音乐的习惯。

毕竟,哈利也是在麻瓜世界长大的孩子。

但他从来没听哈利提起过什么乐队或者歌手(和他有关的唯一一个音乐符号似乎还是他的那条T恤)。

总而言之——尼克走过了一家又一家店,在心里把每样东西都否决了一遍。

太贵的不行。哈利不会收,而且他看起来并不缺钱,如果这件东西又贵又送不到他心坎里,那尼克也觉得浪费;

太便宜的不行。那还不如不送,并不符合尼克的习惯;

太实用的也不行。那像例行公事,这是他送给哈利的第一个生日礼物,以后还是要当同学的,总有机会送能敷衍的东西;

然后,太巫师的不行——麻瓜街区买不到;

但太麻瓜的更不行了——哈利是在麻瓜世界长大的,这些东西他见得太多!

尼克觉得自己要绕进名为哈利·波特的漩涡里了。他实在不知道自己是在给自己添堵,还是自己在给自己找罪受……

事实上,如果有任何一个人——一个普通人,得知自己或许正和心上人两情相悦,都应该感受到出乎意料的狂喜。

但尼克毕竟是尼克啊。他现在真是觉得怪极了。他实在不知道要如何适应这种感觉。什么是喜欢呢?他觉得这一切都说不准,就如同选礼物,谁能知道另一个人到底喜欢什么呢?而且,就算真心喜欢,或许也不一定代表着“在一起”。

那么,难道说尼克讨厌哈利吗?似乎也不是。他仿佛正坐在悬浮的秋千上,担忧秋千荡起的瞬间会因重力坠落,却也隐约渴望滞空瞬间的兴奋……

尼克不愿去想了。他走累了,他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了这么远了。再往前些,就到了他在小学放学后常来的公园。他在靠近公园沙地的长椅上坐下来,看着对面的冰淇淋车发呆。

一个小孩举着蛋筒从店里跑出来,蛋筒上的冰淇淋球在太阳底下融化得很快,滴在他手上,他低头舔了一下。然后他又叽里咕噜地跑远了。

尼克看着蛋筒,忽然想,哈利会喜欢吃冰淇淋吗?

应该喜欢吧。毕竟这人喜欢吃甜食——巧克力蛙、滋滋蜜蜂糖、糖浆馅饼、黄油啤酒。哈利在饭桌上和姥姥分享过这种喜好。这其实不难发现,毕竟哈利以前在霍格沃茨的时候,身上有时候都会沾染上那股味道。

但是,但是——送甜食——不行。会吃完的。而且,所有人都会投哈利所好。他应该送一个足够特别的东西才行。或者,至少——是个能吃很久的东西,一个能留得久一点的东西。

哈利过完这个生日之后就十四岁了,明年会来,后年会来,分道扬镳的那天也会来(尼克现在是这样想的)。

或许一个能留在他身边的东西,比吃进肚子里的东西更重要。

他想来想去,没想出一个结果。

忽然,沙地里玩闹的孩子们都一溜烟跑了起来。尼克听见周围窸窸窣窣的动静,有些困惑地抬起脑袋。

天上刚刚还挂着白花花的太阳,但不过眨眼的功夫,云层就密密麻麻地堆积了起来。

天色瞬间就变得灰蒙,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原来刚才的小动物们并不是在胡乱抱怨。

街上的行人们也开始往回走,但大家并不十分惊讶。

毕竟,英国向来多雨,这又是个气候不稳定的夏天。

尼克起身。

第一滴雨砸落在了他的颌边。

然后第二滴、第三滴,很快整个街面就被细密的雨点覆盖了,地砖的颜色从灰白变成深灰,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雨水打湿尘土的味道,让尼克打了个喷嚏。

尼克裹住布袋,快步往街角走。

他走得太急了,没有带伞。

多蕾莎姥姥在尼克出门时确实提醒过他,但他当时敷衍了一句“没事”,然后就出门了。

现在,他在雨里。

他跑到一栋建筑的外檐下,和其他几个同样没带伞的人挤在一起。

雨越下越大,从雨点变成雨幕,整条街都雾雾蒙蒙。

忽然,尼克似乎看到有个人影正从街对面撑伞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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