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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谁与同寒

阎蕊拆了头上的金簪步摇,把发髻用包头布裹上,脱了长襦,又打水擦了擦手脚屁股,末了伏在案上,捧起一本书写了起来。

春秋胡传她已经默好了,可到底胡本的注解里不少有一些牵强附会之处,她想了想,还是应该把朱子语类里关于春秋的纲领一章也一并默出来,两厢并读。

非这样,则难以理解胡本中有些对于孔圣之言的注释。

‘春秋之大旨,其可见者:诛乱臣,讨贼子,内中国,外蛮夷,贵王贱伯而已。’

‘圣人记之,不过据实而书,留后人以观,未必如先儒所言,字字有意也。’

书才默了个开头,阎蕊聚精会神,正要接着往下,就感觉左肩被人从后边轻叩,不由得生了点烦,头也不回的说道:

“奴这忙着呢,大侠自寻个坐处等着便是,莫来打搅。”

“是在下唐突,姑娘忙,姑娘忙。”

看阎蕊今天似乎心情不佳,此时还是不要去打搅为妙,闵渊挠了挠头,摘了蒙面的黑布,擦干净自己方才翻窗进来留下的脚印后,自己在案边找个软垫坐了下来。

室内灯火不多,只阎蕊面前有两盏油灯,闵渊也不客气,拖了一盏到自己面前来,从画轴筒子里找了先前没画完的画卷,细笔沾墨,就要接着上回的画。

只是思来想去,却是不好落笔。

他手下画的,是一位提着花篮的天女。

要从阎蕊手里卖出去,画花鸟山水,景物诗意是不行的,那太高雅了,非出自名家之手,则没有卖头。

来阎蕊这里买画的人,买的有且只有一种画,那就是仕女图。

而且是要长得极美丽的仕女图。

会来老妓手中买图的人,要的是什么样的图,大家都心中有数。

画的工笔技法则还在其次,图中的女人不够美艳,穿着太过齐整,才是仕女图的大忌。仕女图,卖的就是人心中对美女的美好向往,不美不好,那就称不上是个‘仕女’,顶多算是个女人。

画仕女,衣着不能太齐整,那样看着死板呆闷,让人无聊。但也不能太放荡,若是衣不蔽体,露个雪白的翘臀在外头,靠近了春宫图,反而卖不上好价。

仕女图卖的是情,而不是欲。个中分寸,全靠画师手下拿捏。

捧着花篮的天女,形是画好了,宫绦飘逸,云鬓步摇,小足小手,杨柳细腰。可五官是什么样的,什么样的五官才能画出天女的意,闵渊还在思考。

天女应该长成什么样?长成什么样的女人才能配得上梦中的美人?

这世上没人见过天女,闵渊只能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加以想象。

“大侠今晚来的到是早,奴这的书还没默好,粗估了还得有两个时辰多些,大侠那边能画完么?”

两个时辰,只画一张脸,闵渊想想,点了点头。

虽然他此时还完全不知道该如何下笔。

他和阎蕊前年就商量好了,他晚上会在阎蕊没客人的时候来,用阎蕊的纸笔画好了画交给阎蕊寄卖,卖高卖低凭阎蕊自己编故事的本事,无论卖多少他自己都分文不取,权当过夜的银钱。

只是阎蕊要给他默书,要好书,经史子集那种,文人士子会看的书。他还有些不方便上街买的吃食,阎蕊也要一并给他买好了,放在这,他会趁夜翻窗来取。

闵渊不能出现在人前,他长得太高太有记忆点,恐怕叫人见了一次就马上露馅,就算想花钱买,大半夜的街上都宵禁了,也没有人卖给他。

因此要给木恬带回去什么东西,他只能靠小偷小摸。

吃的勉强能偷,昆明城里的人家米缸里总不至于没有余粮,只是总偷一家难免叫人察觉,街坊四邻能偷的偷了个遍,闵渊就不敢下手再偷。

书本之类的更是难办,闵渊不识字,就算潜入人家的书房也是实在偷不明白。他曾以为厚的就是好的,专挑那字数多的成册的偷,拿回来给阎蕊一看,里边全是主人自己写的打油诗,还有黄段子。

写了一篇两篇就算了,人怎么能写这么厚一本不正经的东西来!!!

闵渊气坏了。

正在他一筹莫展,顶着宵禁在昆明城里游荡之时,相识多年的阎蕊,给了他个好机会。

阎蕊前年末终于攒够了钱,在花柳楼旁买了一间小屋。小屋不大,只有两间,四屋围成一院,其他三个屋子里住的也都是妓女。

阎蕊长相好,又会弹琴,虽然唱歌不好听人也木讷不会逢迎,到底还是凭着一副好皮相常被点做陪宴,攒下了一些体己。他是流官家眷,入了贱籍就不能赎身,攒下的这些钱她就买了这一间屋子,从楼里搬了出来。

不住在楼里了,她就相当于是自己给自己打工,虽然籍还挂在楼里,但因为不用楼里的房间接客,也就不用每接一个客人都要给榻位钱。

楼里一共就几十个房间,妓女却有百余人,自然是分不到每人一间。有接客的晚上给榻位钱可以用一间屋子,接多长时间就交多长时间的榻位,接一晚上的话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没有接客的就跟其它人一起睡通铺,头挨头脚挨脚,连翻身都不得,过得那才叫一个苦。

像阎蕊这样官家女出身,容貌还不错的,也就只是能在通铺之外睡个上下三层的架子床,外出接客可以由小厮抱着前去而已。在收钱这一块,老鸨可不会怜惜。

接一次客,三成的钱交了榻位,三成的钱抽了当伙食,还有两成要孝敬楼里,剩下两成才是阎蕊自己的钱。当然,打赏小厮的,置办钗环的,也要从这两成里出,一年到头如果没有豪客额外打赏,她自己根本剩不下多少。

现在自己搬出来了,伙食自负,榻位免费,挣多了吃点好的,挣少了就清粥小菜。小厮自己雇了就自己给工钱,不雇就亲力亲为,每天日落而作,日出而息。

逢年过节记得拿钱孝敬鸨母,每年给楼里交二两银子的挂籍钱,剩下的就都能揣进阎蕊自己兜里。

阎蕊今年三十了,点做陪宴太老了,光靠卖榻也挣不了几个钱,楼里也不愿留她占一个榻,正乐的她搬出去,这事双方都觉得不错。

闵渊也觉得不错。

她这小屋位置偏,还朝北,她本人揽客也不积极,平时没什么人来,正方便了闵渊这个见不得光的贼人夜半出入。

阎蕊有学问,过目不忘,幼年读过的所有著书全都被她死死记在脑子里。这些东西在鸨母眼里不能换吃喝,实在是无用,但在闵渊眼里,那真真是救火的水,救寒的炭。

他来找阎蕊商量,二人一拍即合。一个默书,一个作画,就这么换着换着,阎蕊还真能把他的画卖上个好价钱,渐渐的,也有了个才妓的名号。

阎蕊的日子终于松快了,不再需要天天为接客发愁,日子过得好了,闵渊能从她这拿到的吃食也就从烂肉陈米变成了整块的瓜果好肉。

画画要有纸笔,喜好夜半作画的才妓阎蕊出去买纸笔不会引人注目。躲在她身后的闵渊就这样完全没有出现在人前,顺利的拿到了不少好书。

阎蕊是个聪明人,闵渊有三年没来她这,前年来了忽然变得蒙面翻窗,她知道大侠那应该生了变故,但从未开口询问,闵渊心里很是感激。

一个多时辰过去了,闵渊笔上的墨都干了。他终于想好了该怎么画,用嘴舔了舔笔,一笔画了下去。

仙女,该有一弯如远山含翠一般的长眉,眉头浓而眉尾淡,末梢儿要微微翘起,平带三分嗔来,一见便要给人以高贵不可轻亵的神性。

眼要大而不妖,形似枣核丹凤,眼光流转之间,要如秋水横波,似喜非喜,顾盼含情。

眉头低压而有威,眼台圆润而有悯,两靥淡淡唯眼后一抹薄红,居仙境闲而观人世苦,让悲悯的仙女颊上自生一气若有若无的愁丝。

仙女面庞挺利而颌角圆方,天庭饱满,中庭也舒畅。高挺的鼻梁下,朱唇轻抿,无喜无悲,细品味,才能看出一股视众生无不同的超脱了俗世的骄矜傲气。

看了看,又觉得仙女穿的衣服有些轻薄,便加了一件流苏修长的珍珠云肩,并金扣宝玉,更添一份高贵端庄。

闵渊画的满意极了,不由得举着油灯一遍遍欣赏,自己脸上也不自觉的带笑,灯光在纸上晃来晃去,引得旁边的阎蕊也转过头来。

“大侠。”

闵渊以为自己晃灯打扰了阎蕊,立刻把油灯放回她面前,轻声抱歉,示意她继续忙。

阎蕊却没有接着提笔的意思,而是趴过来,也跟着看起来这幅画。

“妙……妙啊!大侠,这画、妙啊!”

只看了一眼,阎蕊的眼睛就跟粘在上边的似的,一下也不肯挪开。

“国色天人,正是如此!妙啊,妙极了!奴平生所见人之美者,无有能出其右。”

这是闵渊迄今为止作的所有仕女图中,最好的一幅,也是所有仕女中,最美的一位。

“此画要问世,恐怕要令天下美人都见之含羞……大侠,你这画绝对价值不菲,咱们要发财啦!”

阎蕊有预感,这幅画,只要随便编个故事,不、不用任何故事,仙女的美丽本身就是最大的说服力。这幅画只要展开了放在那,就是天价。

一听说要卖这幅画,闵渊的表情却是变了,脸上的笑没劲了,眼里还有隐几分不舍。

这让阎蕊一下子就抓到了端倪,色眯眯凑过去问到。

“大侠,这画上的人,可是哪位?”

“也、也不是什么人……”

闵渊把头低下,不敢跟画中的仙女对视。

是刚才阎蕊提到要卖画,他细细端详自己的大作,才猛的反应过来,这仙女……岂不是长了一张柏儿的脸吗!

把柏儿的脸放在要卖了换钱的仕女图上,这真是……罪过。

“哼哼,不是什么人?我看你这画笔笔有灵,其中饱包含真意,这分明画画的人动了真情。让我猜猜……”

“这该不是大侠的意中人吧!”

“不是!绝对不是!”

闵渊像是被戳破了什么似的,脸腾一下红了个透,连忙大声反驳。

“大侠可别忘了奴是干什么的,干了这么多年皮肉生意,谁动了情,谁是装出来的,奴可一看便知。奴该给你个铜镜,叫你看看你自己现在是什么样……看大侠还说不是?”

阎蕊把案子上的铜镜拉过来,闵渊低头一看,里头果然映出一张像猴屁股一样的脸来。

“不、不可胡言!”

闵渊又羞又恼,急的脸上出了一层薄汗,把画拿起来挡住脸,吹了几口气又摸了摸,确定墨汁干透了便把画卷起来,想赶快换个话题。

可阎蕊却没有就这么放过他的意思。

“快,大侠快和奴说说,到底是哪家的公子有幸,能入了大侠的贵眼?他是何方人士,身高几尺,年岁几何啦?”

一说到这种事,阎蕊爱八卦的天性就压不住了,缠着闵渊细问起来。

【公子?】

闵渊画的可是一位捧着花篮的仙女,阎蕊是怎么看出来柏儿是个男人的?

闵渊大惊,仔细回想阎蕊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柏儿。

她见过柏儿吗?柏儿没出过王府她没进过王府,他们两个是怎么碰到一起的。如果见过,那这里就太危险了,闵渊不能再来了,必要的时候甚至得……除掉阎蕊。

阎蕊是个好人,也是个可怜人,他不想这么做。

“哦~奴猜出来这是个男人了,大侠很惊讶么。”

“猜出来的?这不可能,你怎么能猜出来……”

柏儿面相柔和,长了一张镇南王木家一脉相传的男人女相。这样一张脸,接上个女人的身子,无论从任何角度都不应该看得出来是个男人。

“是啊,奴怎么能猜出来呢。一个正值青春的大小伙儿,来到了花柳楼是不寻花也不问柳,对着一屋子的齐整姑娘看都不看,专挑个识字的姑娘来给他念兵书。”

“月月来月月念,兵书念完了就念武功秘籍,再不就念点武侠小说,没滋没味的一念就是十来年,中途过夜也是睡在小榻上,好似那坐怀不乱的柳下惠,白给奴赏那么多银子。”

“那这个人喜欢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呢,真的好难猜啊。”

“呃……”

也是哈。

有这么明显吗?

闵渊有点尴尬的搓了搓衣角。

阎蕊又把画轴展开一点,只盯着脸看,幽幽说道:

“真是个标志俊俏的贵公子,与大侠正相配!不知他是哪家的公子,芳龄几何了啊?”

“蕊儿,对不住,画我再重新给你画一副,这幅你就当没见过,拿去烧了吧。”

柏儿的画像,流出府外,这是个巨大的破绽。王子恬是个疯人,这辈子都没出过王府,何来的一张画像?

闵渊从她手里把画轴抢过来,低头就要找火盆子。阎蕊看他表情不对,又看他一身黑衣……呃,破衣蒙面,马上就反应过来,这画上的人估计身份特殊,不能叫外人知道了容颜。

“诶呀,大侠别!如此好画,烧了实在太可惜了。是阎蕊多嘴了,奴不问了,这画也不拿去卖,就放在奴这压箱底,可好?”

工笔不比写意,画起来费心劳神,闵渊已打磨了这画许久了,一笔一划都是心血所铸,这样的画对画师来说便如自己的孩子一样。

阎蕊看闵渊连卖也舍不得,必是更舍不得烧。

闵渊摇了摇头,低垂下眼来左右看,没找到火盆,便拿起画轴架在了油灯上。

新画好的画只是粗粗卷了起来,还没有剥制装裱,灯焰碰到重矾硬宣,几息之间就把宣纸上的白矾烤透了烤焦了,烧的满屋都弥漫出一股极其刺鼻的酸臭味。

纸在火下一点就着,看着大侠落寞的表情,阎蕊终究于心不忍,硬上前去把画轴抢了下来。

“再说画上的人还活着呢,现在烧画,太不吉利。”

死人的肖像才要拿去烧,活着的人就开始烧画,那就相当于是咒人去死。

闵渊想了想,最终还是被这句话说服了。

他不能诅咒柏儿。

绝不是舍不得。

阎蕊拍打了好几下才把画上的火拍灭,成卷的画轴就这样被烧出了一个凹,展开画看,那就是一排的大凹接小凹,每隔半扎的距离,画边就缺损一块。

好在抢救的及时,画上的仙女总算是没有损伤。如果之后有这画能见光的日子,裁切一下,仍不失为一副好画。

闵渊不舍得烧画,阎蕊也不舍得损坏一件稀世珍宝。她对这世上美好可爱之物的爱好,未必就比闵渊对画的爱要少。

“蕊儿,那这画就放在你这了,你且得答应我,千万不能让任何人看到这张脸,千千万万不要试图把画拿去卖。”

“如若不然,你我,恐怕都有杀身之祸。你明白吗?”

见闵渊表情严肃,阎蕊也收起了玩笑,郑重的点了点头。

“奴明白,便将此画供在房梁上,绝不叫人看到。”

闵渊和阎蕊脾性相投的一点,就在于重诺。阎蕊既然答应了,想必不会出尔反尔。

她之前救了一个穷小子,那穷小子不仅不知恩还偷拿了她的钱。跑到一半大概是良心发现罢,又折返回来,跟阎蕊三击掌,说什么如有发达之日,还要回来昆明,给阎蕊赎身,带她回旧都。

阎蕊把这事跟闵渊说了,闵渊是十万个不屑。一个自己回家的路费都得靠偷恩人体己的玩意,将来能有什么大出息?

可阎蕊却说,她答应了。于是便在此后几次拒绝城中富商入宅为妾的邀请,也拒绝了闵渊假托纳妾把她从那吃人的地方带出来的提议,执拗的在花柳巷里,等了一年又一年。

等到后边闵渊都觉得这希望实在太渺茫,问她等的苦不苦。她却说:‘我从小就过目不忘,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每每想起都如在昨日一般。’

‘既是昨日,那我就只等了一天。只等了一天,又有什么可苦的呢?’

闵渊听罢也不不知该怎么劝她,遂由着她去,她这一等就到了现在,足足等了十年。

阎蕊重诺,她答应的事,闵渊放心。

闵渊看着她把画收好放在梁上,两人于是又埋头提笔,伏案工作。一个时辰过去,闵渊的新画收了最后一笔,阎蕊的朱子语类也写到了最后一句。

‘说孔夫子微言大义,因而对春秋咬文嚼字的解法,实在是要不得。今日如此穿凿附会到也无妨,就怕明日从地里也挖出来了夫子的家奴,那家奴又恰巧活着,才要告诉你们,后人说的这些,都不是夫子当时的本意!’

这段说的是后虞书里有记载,虞朝曾经有一位权臣,把持朝堂,主导过皇帝废立。有关于帝位更替的内情,后人并不知晓,虞书里写的,也没有佐证。

直到有一天,后人在土里挖到了这位权臣女婿的家奴的坟墓,打开一看,里头的家奴竟然还活着!于是叫他讲帝位更替,权臣乱朝的内情。

家奴久居墓中,根本不晓得后世史书是怎么写的,只把自己在主人家里的所见所闻都一股脑说了出来,大家一听,正和虞书上写的一样。

众人这才能相信,虞书上写的,都是真的。

阎蕊默到这,把自己都默乐了,朱子举例如此是想说,孔夫子当年所想,事到如今早已死无对证,今人一字一句的解释纯属牵强附会,既无证人证言,就没有谁的解法绝对正确这一说。

可他举的这个例子又确实可乐,让人不免会心一笑。

从虞书里的权臣到乱朝,到后虞书成书,中间隔了有将近五百余年。若是那家奴能在墓中活了近五百岁,始皇帝才真的要向天喊冤:朕举倾国之力都没能得来的长生不老术,竟然叫一家奴在墓中修炼出来了!

春秋怎么解不好说,朱子的这个例子到是说明了,后虞书纯属后人的胡编乱造。

这个例子可有点刻薄啊。

书默好晾干,用线简单装订,闵渊把书揣在怀里,又从阎蕊屋子里搜刮了一只瓜,两块肉,把阎蕊明天的午饭也抓走了,打包好,就要回王府去。

蒋涵予处事成,他该尽早回去复命。

“这瓜……奴买贵了三文。卖别人都是二十七文,独给奴的,是三十文。”

“卖瓜的负我。”

看来阎蕊今天心情不爽,根节就在于此了。

好像她们这样过目不忘天生神忆的人都是这样,生活里一旦有什么小事不开心了,也全都得永远记在心里,时不时的就要拿出来念叨。常人过几天就忘了的伤心事,对她们来说永远像发生在昨天。

神忆是天赋之才,也是天给的磨练。不能忘却苦楚,对人来说,也是一种折磨。

闵渊简单安慰了几句,抱上怀里的东西,翻窗而去。

*

闵渊轻功不算太好,走房梁容易叫人发现,是以夜里都是溜着墙缝走墙根阴影处,沿小道潜回王府附近。

他喜欢走花柳楼下,一是从阎蕊那出来顺路,二是打更的和兵马司、禁庭卫巡夜的不怎么管花柳楼附近的宵禁,他更不容易被发现。

走到楼后无人处,一个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

此人蜷缩在一块破木头后头,手里扛着个竹竿,竹竿上原来应该有布,此时被他拆了下来,披在身上,权作御寒。

闵渊能知道这布原来是挂在竹竿上的,是因为布上写了四个大字:‘代写书信’。

这是个长街卖字的穷书生。

大概是无处过夜,也住不起窑子,这个穷书生只能找个地方躲起来捱着。闵渊知道花柳楼附近没人管宵禁,阎蕊捡到的穷小子知道,这个书生看来也知道,到楼后找了块能遮风的木头,就这么睡了起来。

闵渊看他眼熟,一时之间却不敢确认,蹑手蹑脚的上前,把人翻了过来。

真是他。

卖字的书生被扒拉醒了,迷迷糊糊睁开眼,看清了眼前的人,惊的嘴巴张开成个碗状。

“闵、闵。”

“嘘,莫高声。”

方斐存狠狠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是在做梦,掐了自己一下,确定自己没看错之后,胡乱把身上的破布撇开,趴在闵渊身上几乎激动的哭了出来。

“闵大哥,你还活着!”

“小方,你也还活着!方学士的事我听说了,我还以为你也……”

“唉,世事无常,谁能料到有此变故……罢了,不提了,不提了。”

小方像是被提到了伤心事,爬起来用掌根擦了擦眼角。

“大哥你……从那之后,你过得怎样。”

方斐存上下打量了一下闵渊,见他破衣烂衫,颈子上挂着一块蒙面的黑布,怀中鼓鼓囊囊,看着倒像是瓜果吃食,不由得心下打起了嘀咕。

“当年勉强逃出府去,隐姓埋名,不敢归家,唯恐叫人抓去打杀了。如今流落街头,只好靠小偷小摸,糊口度日。”

闵渊把怀里的瓜展示给小方看,对方则一脸哀叹可怜。

现在是个微妙的节骨眼。

他刚下手宰了木恪,小方就出现在了城里。这条路从前他走了数次,就今天,多出一个卖字的书生。

小方还活着,闵渊很高兴。可高兴之余,小方出现在花柳楼旁边,让闵渊很怀疑。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小方不知所踪的这几年里都去了哪,如今为何长街卖字,沦落的连个住所也没了,还要赖在昆明城里。

昆明城危险,改换名姓,远走他乡才是正常逻辑。

他认识闵渊,现下也看到了闵渊的脸。如果他是个陷阱呢……

闵渊在手心里悄悄聚集了一些内力,不多,正好够敲碎一个人的天灵。

“大哥……唉,苦哇。苦哇!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偏叫那人生长恨,水长东啊!”

小方摇头叹气,连叫了几声苦去。

“你呢,你这些年,都过得怎么样了。”

“唉,换了名姓,所幸我不像大哥,在王府里没有个一官半职,识得我的人又都给抓起来了,不怕露脸。这几年都在昆明附近几个县城走街串巷,靠长街卖字度日。今日……嘿嘿。”

“今日本想着快到节下了,写点书信对联什么的小赚一笔,也来寻寻温存。不想一个子儿也没赚到,还叫人摸走了荷包,只好在此处,暂结草庐。”

“你父的事……就这么算了?你之前不说要考科举吗,也作罢了么?”

“我父。他是,唉,大概是命中有此一劫吧,天意如此,非人力所能抗衡。过去的事都过去了,我早就不想了。没了身份也不能科举,你看我如今只靠卖字,也能混个温饱衣食。我愿足矣……”

这不像是方斐存能说出来的话。

闵渊微微眯起了眼睛。

“大哥你呢。你家里人都还在么?小七,我听说王爷没动他,他现在还好吗?”

“唉,我自己尚且自顾不暇,哪还有闲心管得了他们。人各有天命,他们的命,就随他们去吧。”

这不像是闵渊能说出来的话。

方斐存微微眯起了眼睛。

两人愁眉相对,日子的苦一下子涌上心头,各自长叹一声,一个低头不语,一个偏过头去。

并在暗中观察着。

两人都不动声色的用余光偷瞄对方,你看过来我看过去,视线在空中相会,不多时,只见方斐存嘴角强忍着不上扬,眼见就要忍不住破了功去。

闵渊也没忍住笑了出来,两人嘴角都弯成一个微妙的弧度,眉毛一挑,食指冲着对方上下点着,相视着笑而不语。

“哦~”

“嘿嘿~”

笑到最后,还是方斐存先出手轻推了闵渊一下。

“好大哥,士别三日,演技有所进步嘛~刚才真差点叫你唬了去。喏,这东西,你认识吧?”

方斐存从随身的布包里掏出来一根素木的簪子,上头刻着罗汉松样式,正是王妃手下的夕纯头上的东西。

“我是从悲母庵来的。前几年就投奔了那去,一直待在山上不敢下来。”

“二王子……是你干的吧。”

闵渊的手松了下来。

知道悲母庵,这是自己人。但凡是金夫人或胡夫人的手下,知道了悲母庵还能拿到夕纯头上的木簪,那就直接带人冲进春禧殿来即可,根本没必要在这设什么陷阱来诓他。

“是我。”

“我就知道!世上除了我闵大哥,还有谁能有此手笔!我去问娘娘,娘娘根本没说你还活着,只说小七疯了,二王子那边是世子殿下派人去做的。我再细问,娘娘便恼了,要打发我走。”

“我越想越不对,就觉得你肯定还没死。想你既然不在悲母庵,那就是在小七身边了,这才冒险寻进了昆明。”

上山容易下山难,悲母庵在北山顶上,山上根本没有一条正经山路,全是苔石嶙峋,小方一个文弱书生……看他摔的满身是泥,也知道他这一路,不容易。

闵渊拍了拍小方的肩膀。

“闵大哥,你实话告诉我。世子殿下,他还好吗?”

闵渊低眉,轻轻摇了摇头。

这就是死了。

“啊……世子恒殿下,已经……那小七呢?既然世子殿下没了,小七就一定没疯,对不对!”

闵渊思考了一下,然后抬起眉毛,坚定的点了点头。

大概是没疯!

“好、好、那就好。小七还在,事就能成!”

方斐存说着自己热泪盈眶,狠狠抱住了闵渊,把头靠在闵渊怀里的瓜上,失声痛哭。

“好大哥!好大哥!我找你们找了好久……娘娘什么也没告诉我,我还以为……以为你们都、都没了呢。”

闵渊也拍着他的背,轻声道:

“你还活着,这对我也是不敢设想的好事。你都不知道我见了你,有多高兴。”

“你就接着骗人吧!我问你,你刚才把手背在身后,是要干嘛?我若不快把这木簪拿出来,恐怕再不过两刻,你那比我头还大的拳头就要捶下来了!”

“罢了罢了,你们主仆情深,从前就这样,你眼里就只有小七!没有小七前还跟我论什么忘年之交,有了小七,你对他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碎了,哪还能记得我这旧人了。”

说罢,方斐存就像被辜负了的女子一样,撇过头去,低头拿袖口擦起了眼泪。

闵渊确实亏心,此时也只能在一旁尬笑安慰。

“不过话又说回来,你不知道我还活着?娘娘从未跟你提起过我吗?”

“从未,我去了这么多次咱俩也未曾碰头,可见是有意把咱俩错开了。娘娘到底还是对柏儿心存芥蒂。我是柏儿身边的人,她在防着我。”

方斐存摸了两下下巴,心中有了计较。

“你接下来要到哪去?”

“天亮之前,我必得回府。柏儿还在府里。”

“好,那你快回去吧,今日我见了你,也就算是不枉此行了。明日一早,我也要打道回悲母庵去。你大概都是什么时候能在府外,我要怎么才能联系你?有些事,总该互相通个气。”

“这……我能溜出府的时机不固定,纯看当天值守的禁庭卫睡的死不死,要是他们彻夜打牌,那我定是溜不出去。”

“这可麻烦了,你人在王府里,咱们在府里府外也没有个人,究竟该怎么通信。”

“府里没有……府外嘛,搞不好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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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都干完了,阎蕊正打算吹灯歇息,就又听后窗响动,有人钻了进来。

“大侠,是你吗?怎的去而复返,可是落下了什么东西?”

“是我。”

闵渊托着方斐存的屁股,往上一发力,方斐存就像个没手脚的麻袋一样,摔进了阎蕊屋里。

“蕊儿啊,这是我兄弟,姓冯,叫冯…冯书生。以后他要常来你这,有什么话,能不能托你带给我。”

阎蕊看着地上摔的四仰八叉的人,又一听这明显是个假名的名字,心下顿时了然。

“没问题,这是小事。”

方斐存又拉了拉闵渊衣角,附耳低声说道:“我没钱。”

“呃,过夜的钱,能不能记在我账上。”

闵渊有点不好意思开这个口。

“他不是来过夜的吧?既然不是嫖客,那奴又如何要收嫖资?”

阎蕊这话说的太直白,太有辱斯文,方斐存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大侠,你且放心。你过去赏奴的钱,多的都够买下这间屋子了,如今我也靠大侠的画,才能有衣有食,不用再去做那下三流的生意。大侠对阎蕊有恩,阎蕊不曾有一刻忘记。”

“奴知道,大侠如今是遇到难处了。”

阎蕊把二人拉到屋子中间,四下张望了下,确定无人,才轻轻关上窗,用贴身小衣的袖子,擦去了窗台上的脚印。

“大侠不看轻阎蕊,待阎蕊如友如亲,阎蕊亦当以亲友待之,亲友有难,蕊怎敢旁观。”

她冲着闵渊,深深的作了一揖。

“请让阎蕊,助大侠一臂之力吧。”

“蕊儿,事关重大,或有生死之危,不可轻言。”

“大侠看阎蕊可似儿戏?”

闵渊想了想,回了一个比阎蕊的还要深的揖。

“请姑娘助我。”

“自当效命。”

方斐存也跟着深作一揖,约定便在三人中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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