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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4章 旧影

省流,十四岁叫马车离开中都的寒柏天,避开所有耳目,通过母亲值房里的暗号,发现了母亲的秘密基地。

在里面找到了不少情报、功法和式核。

式核你晓得吧,凝结招式用的,一捏就能使。

寒柏天的牵丝虫就是这么使的。

所以那上头一二三四五……一共十三章是写什么呢?

……

不重要!

不重要好吧!

总之梦泡死去,一群人回到潇州城,先被接到了巡捕司安排的独立小院,用以检查身体状况。

二楼的小房间里,孔笙躺在床上,右手高高抬着,在看自己的手指。

那手指纤长,白皙,裹着层薄薄的肉,却在中指最靠近掌心的指节留了道疤。

浅浅的,早就不痛了。

灰绿的衣袍,搭配奇特,叫长黎看见又得皱眉头。宽大的袖口叠在大臂,露出的小臂上也纵横交错着浅浅的疤。

那是剥离了梦泡幻想后最真实的模样。

四人里,唯有孔笙是潇州城本地人。

在小院躺了一日,他并没有向家里传递只言片语,一如十五岁他出门派时,也不曾知会家里分毫。

夜色压着四周,不知前路与归途,四面山影阴森凶厉,唯有寨中空地上那一堆篝火烧得热烈异常,映得每个人脸上都红彤彤的,油光发亮。

黑风寨,盘踞在潇州城外,最臭名昭著的山寨之一。

唔,其实说是最,有些抬举黑风寨了。

毕竟四周的山寨绑到一起,也打不过落霞山那一帮子去。

听说,分明不是铭客,落霞山那二当家却能操纵矿山附近的规则,甚至于改变地形山脉,划分独立囚室。

而那大当家呢,更是不得了,不但精通兵法战略,手中更是握有人蛟地蛟,多年来不知吃了多少巡捕司人去。

即便是两年前来潇州城就任的那个,从中都调来的赤麟队长乔泊辞,先后两次向落霞山发起进攻也没能讨到好处,反而险些折了人手。

——十七岁的小毛孩子就是没用。指刚调来时的乔泊辞。哦,现在应该十九岁了吧。也嫩着呢!

边关的情况复杂着呢,哪里是他一个中都来的什么小赤麟队长能压得住的?

也就凭借运气抓抓那些孤狼独行的逃犯吧!坏蛋随便找个山头一钻,找个土匪窝一进一投诚,他都只能干瞪眼!

扯远了,回到黑风寨来。

他们这位置,好啊,卡在潇州城与临县之间,往下走就是两方通行的官道。

四周山树茂密、地势复杂,一时半会你连个门都找不到,就更别说攻上来了。

吃官道,住山上,寨子里又有许多好手,那是生活舒适又惬意,天天开大席!

就说现在,土匪们围坐成几圈,有的直接席地而坐,有的歪在倒扣的木桶上。

大口肉吃着,大碗的酒在手里传着。“来,干!”粗陶碗沿磕得叮当响,酒液泼出来,浇在火上“滋”一声,腾起一股焦香。

旁边就架着整只的野猪,皮已经烤得焦黄,油一滴一滴往下坠,香的能把人舌头勾出来。

管火候的土匪用短刀割肉,醉醺醺地叫盘子。猪大腿连皮带肉地撕下来,顺手从上头揪了一小块塞嘴里——嗯,入味!

粗野的笑声和猜拳声搅在一起,吵得人脑壳发昏,天灵盖都要顶飞出去。

“咳、咳。”孤独的边缘,篝火勉强照去的树影处,有一颗生铁球。比人脑袋还大,沉甸甸坠着,背后一根铁链向黑暗延伸,一直栓到一只歪靠的脚踝上。

孔笙,三年前不过十五岁,此刻就被绑在身后那棵歪脖子的老树上。

身量还未完全长开,素黄的衣袍早已辨不出本色,尘土混着草屑黏在身上,胸前的料子被汗水浸透又风干,硬邦邦地贴着。

双手被铁链缠了两圈,高高举过头顶,绕过树干扣在粗糙的树结上,人在露出的树根上面勉强坐着。

手腕已经被勒出紫红的深痕,皮肤微微翻起。应是出血了,两只手又麻又胀,几乎失去知觉。

“呦,小孩。”

眼睛紧紧闭着,刺鼻的酒气混杂着汗臭味扑到面前。

孔笙眉头紧紧一蹙,睁开眼睛,原来是一个土匪喝得半醉,正提着马鞭,晃晃悠悠地走到他面前。

那鞭子是熟牛皮的,梢头还带着磨得发亮的铜扣,也不知道被用过多少次,又都用在了谁的身上。

土匪打了个酒嗝,酒气混着肉腥味喷了孔笙一脸,露出的牙花子上油腻腻的,还卡了肉沫。

“哦,不对,小铭客?”他舌头和牙齿搅在一起,笑得含含糊糊,伸出鞭子,用鞭梢挑起孔笙的下巴:“三两门的?lv.60?年纪轻轻,等级不低啊?身边人是不是把你疼的,跟那宝贝疙瘩似的?这才敢伤了我们四个弟兄?嗯?”

孔笙没有搭理他。

多年门派学艺未归,这次回来,他绕道临县,从河堤往回走,怀里揣着的,是三两门新发的手令,他打了几十场对练才挣来的,上面盖着管事的红印,证明他已是合格的出山弟子,可以接门内委托了。

换言之,在以情报见长,机关也不弱的三两门,他已经有独当一面,下山的资格了。

只是还不曾到家,他就敏锐地察觉到背后跟了人,至少五个,清一色练家子,实力不弱。

他年轻气盛,扬声问:“哪里来的鼠辈,藏头露尾,三两门的人也敢跟?”

回答他的是铺天盖地的喊杀声。孔笙丝毫不惧,正面应敌。直到激战中,后颈一凉,一条粗麻绳从左侧的树影里甩出来,精准地套住了他的左腕——

再后来,他就被带上山了。

自打上山后,孔笙就没再说过一句话。

本来他也不爱说话。

更何况三两门门训:不动声色,自藏筹码。

那土匪挑弄他半天,回应冷淡,自觉落了面子,啐了一口,一鞭猛地抽了下来:“哑巴?会不会说话?嗯?门派里出来的,连话都不会答?”

孔笙不料他粗暴,“啪”地一声脆响,肩头瞬间绽开一道口子。他整个人被抽得一晃,铁链哗啦啦地响,脚底铁球纹丝不动,湿热迅速打湿了衣料。

闻声,旁边几个土匪哄笑起来,有人用刀背敲着酒坛子打拍子,喊:“再抽!再抽!细皮嫩肉的,听响儿!”

那土匪得了趣,又扬起鞭子。

孔笙疼得牙关打颤,却猛地抬起头,死死瞪着他:“如果你们真想用我,就该知道,打坏了我的手,对你们来说没好处!”

声音清亮耿直,四周哄笑声一停,土匪的手在半空一顿。

劫孔笙的,是黑风寨的二当家刘半山。

这家伙两撇八字胡,眼角有一道陈年的刀疤,不似土匪,更像个酸儒的老书生,眼睛一眯,阴毒的眼神直往孔笙身上落。

“巧了,咱们这儿正缺个会开锁的,带走!”

孔笙早就听说过,这黑风寨与其他山寨不同,说是下头压着一座旧库,是远古某个落草军官留下的,据说里面藏了万贯财宝。

库门位置奇特,又经多年岁月被重重掩盖,内里更是机关无数,凶险无比,没有行家引路,根本不可能找得到。

孔笙推测,自己无权无势,孤身一人,那刘半山费这么大力气抓了自己,也不问家里情况,无非便是看中了这身三两门的衣服,以及他所有的手艺。

孔笙死死瞪着土匪。若是如此,他不会轻要了自己的性命。

果真,鞭子微微落了半分。

但心还没来得及落下,下一刻,又重重落下,结结实实抽在孔笙的胸腹之间。

鞭痕从肋下横贯到腰侧,火辣辣地烧起来。孔笙闷哼一声,整个人蜷了一下,又被铁链拽直,额头上的汗滚下来,滴进眼睛里,刺得视线模糊。

“嘿,听见没?这小崽子还会讲条件。”那土匪嗤笑一声,咧开嘴,弯腰凑近,酒气直喷到他脸上,一双眼睛红通通地瞪着他。

但土匪可不管你这那那这的,尤其是最末的小匪,有种东西叫“单纯的泄愤”,猎物来历越高,他们越是兴奋。

“铭客了不起啊?”那土匪拖着调子,一字一字地尖酸往外蹦:“了不起,不还是拴在咱们寨子里,给咱们当狗使?”

说着,又是一鞭,抽在同样的位置。

这一下更重,孔笙身子猛地一弓,铁球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响,额头上的汗混着灰,脏兮兮地滑下来,滴进脸上的伤口里,火烧火燎地疼。

周围的土匪再度哄笑起来,气氛愈发热烈。

有人端起碗,冲这边遥遥一敬:“就是,就该让他长长记性,让他知道这寨里谁说了算!”

很快,那土匪也玩够了,把鞭子盘了盘,用鞭柄戳了戳孔笙的额头,把那张满是尘土和血污的脸推得偏向一边。

“小东西,听好了——你那些三两门的把戏,在这儿不好使。也少给爷几个摆架子。”

“要是听话,给你口肉吃。”

“要是不听话……”

他咧嘴一笑:“就天天这么抽你,抽到你听话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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