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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郊外马场

封颜欢为郡主的旨意下得很快。

前后不到半旬时间,盛京城内、城外便传遍了——镇国将军府的二姑娘,摇身一变,成了太后娘娘的义女,御笔亲封的长宁郡主。

消息传开那日,将军府门前的贺礼堆成了小山。

往日里不常走动的那些人家,如今都变着法子递帖子、送拜礼。门房收帖子收到手软,吴管家迎来送往,嗓子都快哑了。

人人都说,将军府的门第,这下更高了。

也有人说,沈大人,当真有远见。

“早不订亲晚不订亲,偏偏赶在封郡主之前就把婚事定下了。”

“可不是嘛,要是放现在,长宁郡主那是什么身份?他一个小小的文官,哪还攀附得上?”

“所以说啊,这读书人的脑子就是好使……”

隔壁茶室里的议论声隔着帘子传进来,你一言我一语,说得热闹。

颜欢坐在窗边,手里捧着一盏茶,听着那些话,唇角往上扬了扬。

她侧过脸,看向坐在对面的沈修。

他正低头看一卷书,神情专注,仿佛那些议论与他毫无关系。

“沈知临。”她轻轻唤了一声。

沈修闻声,抬起头看她。

颜欢迎上他的视线,唇角弯弯的,带着几分促狭:“啧啧,沈大人,真是好算计呀!”

她朝隔壁茶室努了努嘴,压低声音,学着那些人的腔调,“读书人就是有远见,居然赶在封郡主之前就把亲事定下了。”

沈修放下手中的书,望着她这副难得一见的俏皮模样,眼底的笑意漫了上来。

“那我应该在蓁蓁入宫前便定下娃娃亲,省得后来一日一日站在将军府门外吹冷风。要不是你心肠软,我怕是连你的面都见不着。”

颜欢被他这话逗得笑出了声:“好啊,下辈子,我一定早些去见你。”

她从前是不信这些的,人死如灯灭,哪来的什么下辈子。可此刻对着他,她却只想早早去寻他。

午后,

颜欢靠在软枕上,闭着眼睛小憩。

日光将她的侧脸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边,那层绒毛都看得清清楚楚。

沈修看着看着,唇角便弯了起来。

他的目光实在太有侵略性,颜欢就算是闭着眼也能感觉到那灼人的温度。

她有些受不住,想睁眼说点什么,又不知该说什么。

睫毛颤了颤,她还是没忍住,睁开了眼,眼前正是沈修那张放大的俊脸。

他低头看着她,眼底盛满了温柔,还有一点她看不懂的东西。

颜欢像是被烫到似的,睫毛又颤了颤,慌忙闭上了眼睛。

下一刻,唇上似乎贴上了什么软软热热的东西。

颜欢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一片空白。

等她后知后觉反应过来那是什么时,那抹红已经从耳尖一路蔓延至后颈,连耳垂都烧得通红。

沈修的吻轻轻柔柔的,只一下,便离开了。

他退开些许,低头看着她,眼底闪过一抹慌乱。

“你……你……”颜欢羞红了脸。

她感受着胸腔里的心跳,一下一下,不受控制。

沈修看着眼前人匆匆低下头,绯色已漫过双颊。他并非有意,只是方才那一瞬,不知怎的,竟生了唐突之心。

是他逾越了。

“蓁蓁,明日若得了空,我带你去郊外骑马,可好?”

颜欢低着头,不敢看他,只能低声应下:“好,你决定便是。我突然想起今日与昭华还有约,就、就先走了。”

“我送你去公主府。”沈修说。

颜欢连忙摆手,果断拒绝:“不必,你且安心看书。”

此时,她只盼离他越远越好,方才那窘境一遍遍在脑海盘旋,让她无措极了,实在不知该如何面对他。

次日,

沈修依他所言,下朝后便带着颜欢去了郊外的马场。

马场坐落在盛京城往西二十里外的蒙山脚下,占地数百亩,是一处被圈起来的辽阔草场。

时值夏季,草色青青,漫坡起伏如碧浪翻涌,一直绵延到远处的山脚。马厩建在高处,灰瓦白墙,干净齐整。厩前有一排拴马桩,桩上刻着精美的兽头。围栏是上好的松木,被日光晒得发白,散发着淡淡的松脂气。几匹骏马散落在远处,低头啃食青草,尾巴偶尔甩动,十分悠闲。

颜欢站在马场边缘,望着这宽广无垠的地界,深深吸了一口气。

从前她是养在深闺的病秧子,连院子都出不了几步,更别说骑马了,连肺里灌进的都是苦药味,哪里闻过这样鲜活的空气。

“蓁蓁?”沈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她回过神,看见沈修已经换了一身窄袖的骑装,玄色暗纹,腰束革带,比朝堂上那副清冷端正的样子多了几分利落。

此时,他手里正牵着一匹马,枣红色,体型不大,眼睛温润得像两颗黑琉璃。

“给你选的,叫胭脂,脾气最好。”沈修将缰绳递给颜欢,“你先跟它熟悉熟悉。”

颜欢伸出手,掌心贴着马的脸颊,胭脂打了个响鼻,热乎乎的气喷在她手心里,痒痒的,让她不禁勾唇轻笑。

沈修教得极耐心,从踩镫、跨鞍、持缰,到如何与马的节奏配合,一步一歩,不厌其烦。

起初他替她牵着缰绳,沿着围栏慢走,走了几十圈,她的腿被磨得发酸,手心也被缰绳勒出了红痕。

紧接着,一连一个多月,颜欢每日雷打不动地往马场跑。

沈修下朝后便来陪她,有时教她,有时就站在围栏边上看着。

她终于能自己驾马慢行了,胭脂迈着小碎步,哒哒哒地踏过草地,风从耳边掠过,带着草木的清香。

她在马上回过头,朝沈修扬了扬下巴。

沈修靠在围栏上,嘴角似乎动了一下,又压了回去。

一日傍晚,夕阳将整片草场染成金红色。

颜欢双腿一夹马腹,胭脂长嘶一声,四蹄腾空,如一道红色的箭矢射了出去。风灌进袖口,头发散落在肩上,她伏低身子,听见自己的心跳和马蹄声叠在一起,咚咚咚咚,像擂鼓。

从没有这样痛快过。

沈修站在远处,看着那道越来越小的红色身影,负在身后的手慢慢攥紧。

太快了。

他不放心,立即翻身上了自己的马,紧紧跟着。

颜欢一直跑到草场尽头才勒马,调转方向,看见沈修正从暮色中策马而来。

颜欢等他到了近前,歪着头笑了一下:“沈大人是不是也觉得……我天赋异禀?”

沈修勒马停在她身侧,沉声道:“下马。”

“怎么?”

“腿不疼吗?”

颜欢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大腿内侧被马鞍磨得火辣辣的疼,裙裤上隐隐渗出血迹。

方才跑得太疯,她竟然没觉出来。

沈修翻身下马,走到胭脂身边,朝她伸出手臂。她用手撑着他的肩膀跳下来,落地时踉跄了一下,好在被他扶住了。

“我以前从没想过自己这辈子还能骑马。”她说。

沈修握着她小臂的手微微一紧,温声道:“现在能了。蓁蓁,你是自由的。”

夕阳彻底沉了下去,天边只剩一线橘红。风从山那边吹过来,吹动了她的衣角,也吹动了他的。

许是她真的心急了些。

这一日,她正如往常一样在马场上感受自由,策马飞驰间,胭脂似乎也被她的情绪感染,跑得比往日更快,蹄声重重地砸在草地上。

变故来得毫无征兆。

胭脂前蹄突然一软,像是踩进了什么洞隙,整个马身猛地向前栽去。颜欢来不及反应,身体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给甩了出去。

天地颠倒,草色与天空搅成一团,耳边是呼啸的风声和一声惊惶的马嘶。

“啊——!”她惊呼出声。

“蓁蓁!”

坠落的那一瞬间,她看见碧蓝的天,看见飞掠而过的云,看见草尖上的金光,然后,她撞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她什么都来不及想,意识便被黑暗吞没了。

再醒来时,入目是熟悉的帐顶。

“姑娘,你可算是醒了。”青棠的声音带着哭腔,眼眶红红地凑过来,手里捧着一碗温热的药,“太医说您受了惊吓,身上有几处擦伤,好在不碍事。可您昏了整整一夜,奴婢都快吓死了……”

颜欢撑着身子坐起来,后脑勺还有些昏沉,但四肢活动自如,确实没什么大碍。

她想起坠马前耳畔响起的那声闷哼,下意识问道:“他怎么样了?”

青棠愣了一下,反应过来颜欢说的是沈修,如实说道:“沈大人在隔壁院疗伤,听太医说他后背的伤似乎有些严重,今早才退了热,现在还不能下床。”

青棠说完这句话,眼珠转了转:“姑娘,您要……”

不等她继续说道,颜欢已经掀被下了床,抬步正往外走。

她没让人通传,径直推门进去。

太医正在外间收拾药箱,见她来了,连忙起身行礼:“下官见过长宁郡主。”

她摆了摆手,压低声音问:“他的伤势怎么样了?”

“沈大人后背有大面积挫伤,其中有一条长两寸的伤口,肩胛骨也有轻微骨裂。臣已开了内服外敷的药,只是疼痛难免,需将养月余。”太医回道。

“可会留下什么症候?”她问。

“只要好生休养,不碍大局。只是……”太医犹豫了一下,又道,“沈大人不让用止痛的药膏,说是怕影响恢复。下官劝了,他不听。”

颜欢眉头微蹙,点了点头,让太医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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