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向宁捧着花从花店里出来时,简余的目光从炙热转变到冰冷再到平淡柔和。
简余软声问道:“哥,你不是说给我买郁金香吗?”
简向宁脚步一滞,竟是不敢上前。
他就不信简余不知道郁金香的意思,从第一天到现在,每一次……
等等,第一次好像是他买的郁金香给简余的。
他真的是造孽啊!
是要坦然和简余说自己是因为之前不知道郁金香的含义才买给他的吗?算了,要不还是烂肚子里吧,就怕简余待会说出什么更加令他难以招架的话。
他干笑两声,却不知道自己脸上完全挂不住表情,“郁金香没有了,很抱歉,我挑了同样好看的给你。”
“蓝色满天星和桔梗。”简余轻声笑,简向宁完全不能从中察觉任何的情绪变化,“哥,谢谢。”
难道简余也不知道郁金香的含义,只不过单纯觉得好看罢了呢。
肯定是他自己多想了。
“不客气。”简向宁被人这样道谢,倒一时没能转过弯。
“小鱼,我们回去的时候去曾叔那里买五花肉,然后去买些果香木屑做熏培根,我总觉得早餐煎鸡蛋就得配培根。”
简余捧着花答应得乖巧,“好的哥。”
*
简向宁拿着今天赚到的钱,买了这捧花,然后又买了一条层次分明的五花肉。
自制熏培根说的倒轻巧,但在这个偏远小镇寻找果木碎屑说不上容易。
他推着简余一家一家日杂用品店问过去,最后竟是在烧鹅摊买的。
他还补货了一些基本的调料和香料,最后补货了一些淀粉和面粉,准备等收菇的时候炸天妇罗吃。
简向宁推着简余回到农场,简余始终捧着这捧纯蓝色的花。
他偷偷观察,也没有看出简余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简余回到家之后,自己摇着轮椅来到桌子旁,将已经有些枯萎的郁金香抽出来扔到垃圾桶,再将新买的花插进瓶子里。
一切都那样顺其自然的模样。
他总觉得自己的心悬在半空,他的第六感告诉他,简余始终得爆个大雷,只不过时间长短罢了。
“小鱼,可以麻烦你帮我在池塘里捞一些虾上来吗?”简向宁想着暂时先支开简余,不然背后那道目光盯得他实在是如坐针毡。
“好的,哥。”
简余应了他后,轮椅声咔哒咔哒远去。
“呼——”
他大松了口气,心说这个祖宗好歹是暂时给送走了。
他将今天采购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将调味的东西都放到带盖子的玻璃罐子中,最后再将今天从曾叔那里采买的五花肉拿出来放到砧板上
今天这条培根是曾叔给他挑的,乍一看这条五花肉表面的肥油还不少。
他本来是不太想要的,但碍于曾叔一直朝他推销这条五花肉,他还是让曾叔帮忙将这条五花横向切成两半,这样可以方便腌透。
没想到等曾叔划开这条五花肉时,他才知道自己刚刚真的是不识货。
五花肉层次分明,肥瘦相间,白红的比例均匀,简直是猪中绝品。
他将粗盐混合黑胡椒、一撮白糖和切碎的香叶一块均匀涂抹在两条五花肉的表面,揉搓后放在托盘上,套上保鲜袋放进冰箱里,需要等待三天,才能将肉拿出来熏。
他洗手的时候,外面响起轮椅的咔哒声,简余轻轻推开门,推着轮椅进来了。
他的心又是一提。
“哥。”简余将一个正滴着水的小麻袋放到他旁边,里面的虾还在顶着麻袋跳动,“我们自己吃的就没有挑最好的。”
这是什么逻辑,苦了别人也不能苦了自己,不过好在这一批的质量都是差不多。
他笑道:“自己吃的更是要最好的,你怎么还颠倒过来了。”
“不知道。”简余似乎真的头一次听到这个理论,睫毛颤了颤,“创始人经常说,我们吃的都得是那些挑过的,卖不出去的农产品。”
简向宁眉头一拧,这创始人带着整个农场的人和动物都过着什么鬼日子,这样自己生活不是也不快乐么。
实在是难以理解创始人的脑回路。
他义愤填膺道:“创始人究竟是个长得怎么样的糟老头子啊?”
“……我忘了他的样子。”简余认真地回想,睫毛像蝴蝶翅膀一样疯狂颤动,“但是他不是老头子,他是长得很好看的年轻人。”
他努了努嘴,嘴快道:“有我好看么。”
“没有的。”
简余眉眼一弯,下一刻他的腰一紧。
白皙却有力的双手紧紧环抱住他的腰,紧到他快不能呼吸,也在一瞬间就忘记了如何呼吸。
“哥,你长得很好看。”简余将头埋进他的侧腰,声音捂在衣服里闷闷的,“你是我看过的长得最好看的,比任何人都要好看。”
“……你也就见过惠海镇这零星几个人。”他的声音干巴,开始和简余画大饼,“以后生意做大了,你会见更多的人,你的视野会更开阔,也就不认为我的长相有多出众了。”
这条小鱼又在想什么,不对,是他自己在胡思乱想些什么,明明简余也只是弟弟给哥哥面子而已,他往自己脸上贴什么金。
简余又将双臂紧了紧,指尖攥着他的衣服,将他的衣服揉得皱巴巴,头从他的侧腰处抬起,“哥,你是不是不太喜欢我?”
简向宁今天的眉头就没舒展过,“怎么这么说?”
“你和徐旭勾肩搭背,但就是不肯让我抱。”简余的白瞳蒙上一层雾,“你是不是不喜欢和我有接触。”
他心说,这也不太一样啊,徐旭可不会这么抱他。
嗯,如果徐旭这么抱他的话,他会觉得有点恶心,况且徐旭也不会这么做,黏黏糊糊的像什么样。
简余又实在是脆弱,而且在这百来年时光里,只有他对简余好。
他转念一想,会不会这是什么“雏鸟情结”,应该也不至于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应该也得是对那位素未谋面的“创始人”先生才对。
“这不一样。”简向宁说,“小鱼,我当然喜欢你,你是我弟弟,我怎么可能会不喜欢你。要是真的不喜欢你,我当时就会把你留在池塘里,怎么会把你拉上岸。”
简余扯出个看起来有些勉强的笑,很乖地说:“知道了,哥。”
可惜他没办法站在其他角度和简余讲道理,只能试图将简余的注意力拉回美食上来。
“中午吃葱烧大虾。”简向宁着手处理简余捞起来的虾,一股脑倒进冰碎里冻,“大头虾最好吃的不过就是虾膏,得留着,到时候你吃的时候要注意别扎到手。”
即使他这么说,但还是拿着大剪刀,沿着虾枪根部斜着剪掉尖刺。
他将虾开背去虾线,然后再锅里倒油,在油温差不多的时候将葱白下锅煸出香气,等到葱白的覆膜缩紧,再将虾一股脑倒进去,在汁水还来不及四溅时迅速盖盖。
锅里突然响起噼里啪啦的响声,然后在几秒后归于稳定细碎的闷响。
这时他再掀开锅盖,虾油的香味随着水汽蒸腾,简余凑过来,“好香,我从来没吃过虾。”
简向宁疑道:“你在海里,在池子里,在和创始人一起生活的时间里,都没有吃过虾?”
简余摇头,“真的没有,我从来不吃生的。”
简向宁笑道:“那你肯定是没吃过生腌,那东西可是毒药来着,待会来腌点试试。”
“毒药?”简余仰着头,“那为什么还吃。”
“到时候就知道了。”简向宁忍不住和抚摸小狗似的摸摸简余的头,使唤简余,“还得麻烦你再去拿一点。”
他发誓这次真的没有支开简余的意思,只不过是想要做点生腌给简余试试,这可是他的传家绝活来着。
简余对他的话说一不二,没有多问一句就摇着轮椅出去捞虾去了。
他实在是走不开,拿起锅铲开始翻炒。
虾壳已经红透了,简氏白虾混合白虾和罗氏沼虾的部分特点,在虾头的地方可以看到不规则的斑块,从虾头的缝隙里渗出一层橙红色的虾油。
简向宁知道,这就是一整只虾最好吃的虾膏了。
改良过的白虾肉质细嫩,可以透过不算太坚硬的壳看到里头粉粉的纹路。
在虾煎过一遍后,他将虾先盛出来,往装着虾油的锅里下姜片和蒜瓣,红油滋啦滋啦的,很快两种东西的皮发皱萎缩,将气味留在爆过虾的油里。
这时候再将虾回锅,加上一丢丢老抽,再加入一把甜莓玉米。
这乍一听起来虽然是黑暗料理,但实际上甜莓玉米的汁液甜占大多数,可以替代砂糖的提鲜作用。
最后他往锅里倒入酱油,然后盖盖中小火焖。
他倚在台面上,很快简余再次提了一小麻袋的简氏白虾回来了。
他重复了一遍刚刚的清洗工作,考虑到是要做生腌,他又再洗了一遍。
这时候锅里烧着的虾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开盖的时候,他快速翻炒收汁直到汁水变得浓稠,能够黏着有些焦褐的葱段挂在简氏白虾上。
他将菜盛盘,将要把盘子端离台面,简余却突然在他身后出声。
“哥,如果我以后有嫂子了,你也会做这道菜给她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