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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居民作证

她走到门口,又停下,回头看了看瘫在长椅上的贾三,像忽然想起什么:

“对了贾先生,你刚才那句话我原样还给你——‘以后还是好邻居’。咱们确实还是邻居。只不过往后几年,你在里头,我们在外头。”

第二天傍晚五点,正是菜市场最热闹的时候。

崔璨来了,没穿律师那身正装,就一件家常外套,从菜市口第一家摊子开始,一个摊一个摊地走,不劝,也不煽情,就跟人唠嗑。

走到胖大姐的白菜摊前,胖大姐看见她,脖子一缩,假装理菜。

“大姐,昨天谢谢你跑过去搭手。”崔璨先道谢。

胖大姐男人从后头冲出来,连连摆手:“没看见!我们啥也没看见!崔律师,不是我们不帮你,贾三那人……你知道的,我们这摊儿,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大哥,我明白。”崔璨点点头,“我不是来求你们作证的。我就来给你们算笔账。”

她往菜摊边上一站,声音不高,够周围几个摊子都听见:

“你们怕贾三报复,是觉得他顶多拘留十天半个月,出来还是贾三。这回不一样了。敲诈勒索三万,数额巨大,三年往上,他有前科,得从重——我估计,没个五年六年,他出不来。”

胖大姐男人愣住了。

“你们以为不作证,他就念你们好?”崔璨看着他,“他这回要是取保候审出来了,第一件事干什么?挨个找昨天在场的人——谁看见了,谁可能说话,他心里门儿清。你们不说话,他不感激,他只当你们好拿捏。这片儿被他娘俩讹过的、欠过他‘保护钱’的,还少吗?”

一圈摊位,都安静了。

“我再跟你们说句透的。”崔璨的声音放慢,“这案子不是我崔璨跟贾三打官司。敲诈勒索是刑事案,公诉——就是国家告他。你们作证,不是给我崔璨作证,是给公安局作证。他记恨?他在大墙里头记恨谁去?等他出来,五年六年,你们家孩子都上高中了。”

她顿了顿,最后一句落地:

“倒是你们今天站出来说一句话,这片儿往后五年,清净。”

菜摊前头静了几秒。

胖大姐猛地把手里一棵白菜摔回筐里,嗓门劈了:“他妈的!我作证!”

她男人吓一跳:“你疯了——”

“我疯啥?!”胖大姐一撩棉帘子冲出来,脸涨得通红,“昨天那孩子一嗓子喊得半条街都听见!我亲眼看着老太太自己出溜到地上的!孩子车在电线杆子那边,八丈远!我怕了他十年了!他进去了我还怕个屁!崔律师,我跟你去派出所,现在就去!”

“我也去。”修鞋摊的老周头把锥子往工具箱里一插,站起身,“我修了二十年鞋,啥人没见过?昨天我没吭声,我窝囊一宿。老太太讹孩子那只手,薅人手腕子那劲头,跟铁钳子似的——那像摔断腿的?”

鱼摊老板拎着杀鱼刀也出来了,想想不妥,把刀放下:“算我一个。她坐我鱼摊前头摔的,我这儿看得最清——她还冲我这边瞅了一眼才倒的,我当时就纳闷。”

两个下班女工也找来了,是看了菜市场口贴的通知自己摸来的。

崔璨拿着本子,一个一个记,记完,给每个人深深鞠了一躬。

胖大姐慌了:“哎哎崔律师你这是干啥——”

“该谢的是你们。”崔璨直起腰,“你们不是帮我。你们是让以后的孩子,还敢喊那嗓子‘有人摔倒啦’。”

开庭那天是十二月头一个礼拜,松江下着雪粒子,打在脸上沙沙响。

区法院门口,崔璨老远就看见一堆人——胖大姐穿着压箱底的红棉袄,冻得直跺脚,她男人缩着脖子跟在旁边,怀里还抱着俩暖水袋;修鞋的老周头套了件新中山装,扣子全系到嗓子眼;鱼摊老板把摊子歇了一天,手里拎着袋冻梨,说是给孩子压惊;贾三隔壁的王老太也来了,小脚老太太,由孙女搀着。

加上后来自己摸到法院的两个下班女工,证人席后头,坐了整整一排。

胖大姐看见崔璨,迎上来,嘴先软了:“崔律师,我、我没上过法庭,一会儿我说啥呀?我一紧张嗓门就大,再让法官把我撵出去……”

“撵不出去。”崔璨把安安往前推了推,“您就记住一条:看见啥说啥,一个字不用添。”她又冲胖大姐男人点点头,“大哥也来了?”

男人嘿嘿两声,把暖水袋塞给媳妇:“我那天……没在场,没看着。但她来讲,我陪着。崔律师,你放心,今天谁要敢在法院门口堵我们,我、我第一个不答应!”

老周头在旁边嗤一声:“你拉倒吧,那天拽你媳妇的就是你。”

男人脸一红,不吭声了。胖大姐反倒乐了,一捅他:“今天你不拽我就行。”

安安穿着那件校服,洗得干干净净,脖子上围了条新围巾——雷铮给他买的,蓝色的,小老虎戴蓝围脖,衬得脸更白净。崔璨蹲下来,给他把围巾系紧:

“一会儿法官问你话,你怎么想就怎么答。不说谎,不害怕,也不用逞能。记住,你今天不是被告,你是——”

“我是去说理的。”安安接话,“妈,你都说八遍了。”

崔璨笑了,揉揉他脑袋。

九点整,开庭。

先过的是民事——贾老太起诉安安“骑车撞伤老人”,索赔三万。这官司走得飞快:崔璨把现场照片往堂上一摆,变速车支在电线杆底下的、车身崭新零剐蹭的、老太太那条灰布裤子的——裤腿干干净净,没有车轮印,没有链条油。

“审判长,自行车撞人,必有接触痕迹。”崔璨就说了五分钟,“车无擦痕,裤无车印,人无碰撞伤——原告说我儿子撞飞了她,请问,拿什么撞的?”

贾老太的代理人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再看法医的鉴定意见:骨折处早期骨痂已经形成,受伤时间在事发前三到五天。

“事发当天傍晚,我儿子在学校上课,全班四十六个同学、六位老师都能作证。”崔璨合上文件夹,“原告的伤,是哪天、在哪儿、怎么摔的,骨头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民事当庭宣判:原告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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